履行植树义务,共建美丽云南
2017年6月13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办法规定,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、抚育管护、自然保护、认种认养、设施修建、捐资捐物、志愿服务、其他形式等8类。
造林绿化
抚育管护
自然保护
认种认养
设施修建
捐资捐物
志愿服务
其他
劳动尽责
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。
捐资尽责
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。
本项目通过开展国土绿化,“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中国”主题活动,激发人们爱林、造林的积极性,增强环境保护意识,共同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家园。 (1)树立公民的“生态文明”意识,让环境保护成为每位公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。 (2)推动国土空间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,促进绿色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 (3)有效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,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“植绿、爱绿、护绿、兴绿”的意愿。 (4)通过义务植树动员多方社会力量为建设绿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。
通过本项目的实施,可增强人民造林、爱林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,提高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,也方便人民群众对义务植树法定尽责的履行,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“生物多样性进城市、社区、街道”的要求,共同打造生物多样性进校园,达到增加我县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,减少水土流失,防止石漠化的发生, 生物多样性进校园的目的。 一是增强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意识,提升群众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, 促进公众主动参与到雨林保护的行动中。二是有效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,加快推进我县国土绿化和提升校园内景观物种丰富度,为美丽校园增加新名片,并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生物多样性,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三是激发青少年对生物多样性的热情与好奇心,逐渐形成尊重自然、保护自然和可持续利用自然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。四是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己家园的观念,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。
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,创新义务植树新形式,拓宽全民义务植树新途径,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持久开展,加快绿美文山建设进程。 以筑牢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为目的,贯彻落实“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理念,促进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树立“植绿、爱绿、护绿、兴绿”的生态理念,普及义务植树活动全民性、公益性、义务性和法定性,不断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尽责意识。 通过义务植树与“文山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”相结合,把全州人民“盼绿美”“要绿美”“建绿美”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共建共享绿色的实际行动。 加大县(市)树县(市)花在“绿美文山”建设中的推广示范力度,选择适宜的文山州八县(市)县(市)树、花,不断努力提升文山州各县(市)城乡特色品位,利用昆明至文山方向(文山至麻栗坡、马关过境高速公路必经之路)公路。通过塑造独具辨识度的八县(市)“绿色符号”,充分彰显文山独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效果,提升打造文山市入城景观。
项目的实施,可以有效保护我国首批引种油橄榄种质资源的完整性,也是对当年周总理的嘱托“要像抚育自己的小孩子一样,种好管好油橄榄”承诺的兑现,对总理精神传承和发扬具有重要意义;同时通过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的尽责方式,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,营造生态建设主人公的责任感和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。
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,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,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举措。促进全民主动参与种树、管护,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,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。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绿化美化亮化的运营和养护,激发全社会活力,扩大公众参与,实现共治格局。实现勐海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人居环境显著提升、绿地生态丰富、特色风貌得到彰显的勐海绿美城市。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勐海县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,转化资源优势,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区域影响力,打造勐海县民族普洱茶特色绿美城市。
实时捐款
尽责证书